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两证整合的营业执照。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2.2专用资格要求: 2.2.1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答人可参与所有采购包报名,具体如下: (1)审核时,前6个月酬金累计排名在市或县或区内排名前3的应答人(具体分公司自定);(由市场部盖章认定); (2)湖南省内名下拥有2家及以上门店的终端销售供应商或手机销量排前3的应答人. (3)全国级连锁渠道以及在国内拥有10个及以上门店知名连锁渠道(由湖南移动省公司市场部盖章认定); 不满足以上3种条件,但具备终端销售或通信业务代办资质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可参与特定采购包的报名(特定采购包由所属分公司经三重一大决策审批同意公布) 2.2.2.其他要求: 上期签约阶段放弃中选的代理商和已被纳入负面行为清单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弃选采购包所属区域(区县级)的采购包报名。满足以上条件,但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移动在职员工及相关亲属(含配偶、子女及期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可参与。具体以归属移动公司认定为准。 2.3.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 2.3.2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款规定的情形。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